新疆昌吉州党委编办“三举措”扎实开展机构编制条条干预问题自查自纠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近期州党委编办组织州县两级开展机构编制条条干预自查自纠工作,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突出政治站位,周密安排部署。中央、自治区党委编办有关机构编制条条干预问题情况通报文件下发后,州党委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批示、安排部署,将通报纳入州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要求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落实通报精神,提高机构编制纪律意识,在全州深入开展机构编制条条干预自查自纠工作。州直各部门(单位)及各县市党委编办强化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自查。自查自纠工作期间,州直各部门(单位)及各县(市)全面清理各类文件,自查通过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项目资金分配、督查考核、评比表彰、达标验收、召开会议、电话通知等方式中存在的条条干预问题,做到自查问题不遗漏,形成机构编制条条干预问题自查清单及专项报告。州党委编办通过机构编制“12310”举报受理平台、电子邮箱和来信来访等方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查处力度,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肃工作纪律,推动立行立改。针对自查查摆出的问题,依据《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责令相关部门限期纠正,积极消除影响;州党委编办持续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和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发挥监督合力,不断加大对条条干预问题的查处力度,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
通过扎实有效全面的自查自纠,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党员干部遵守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行动自觉和思想自觉,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的红线意识,推动禁止条条干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