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推进落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和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克拉玛依市结合实际持续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大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优化完善补贴方向、补贴标准和工作流程。
自开展换新政策以来,克拉玛依市国库支付中心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家电促消费和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资金拨付审核程序,及时拨付汽车以旧换新、汽车置换补贴8419辆,共计13381.4万元,家电以旧换新11629件,共计1080.88万元,家装厨卫换新9701件,拨付资金77.29万元,电动自行车购新109件,拨付资金2.43万元,以上共计1.45亿元,带动克拉玛依市消费12.32亿元。消费者在享受国家惠民政策的同时实现生活品质的提升,有效的发挥财政倍数效益,扩大消费需求。
下一步,克拉玛依市国库支付中心将继续立足财政职能,高效统筹财政资金,做好惠民、惠企保障工作,持续关注资金执行进度及使用效益,为助推创新发展提供全面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