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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5年4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410日-20254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备战铁矿采矿改扩建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

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恒升融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扩建后项目建设规模为1000万吨/年,开采深度由3600m至2600m标高,服务年限27年。本项目采用地下开采,采矿方法采用大直径深孔阶段空场嗣后充填法。建设内容包括副井、辅助斜坡道、胶带斜井、进风井、回风平硐、溜破系统、中段开拓工程、回风中段开拓工程、各类硐室及采切工程以及开掘隧道、管道等运输工程、排水系统、人工阻隔设施等。项目总投资396934.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82.41万元,占总投资的0.58%。

一、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尽量减少永久占地带来的影响,禁止私开便道碾压破坏非施工区域植被、原始地貌。剥离的表土堆放于表土堆放场,作为复垦用土。施工作业结束后,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施工迹地的恢复。恢复至与周围地貌相协调。

运营期:严格按照划定的开采范围进行开采,贯彻“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及时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复垦矿山占用土地和损毁土地。保护矿山生物多样性,减少开采、废石和运输等活动对土壤表层及植被的破坏和扰动。对排土场、表土堆场外边坡做好护坡及排水设施,稳定边坡,顶部及时碾压平整以减少风蚀源,减少水土流失量,并防止发生次生灾害。沿预测地表变形区外围设置铁丝围栏、警示牌;定期对冰川进行动态监测,加强监督管理,在冰川所在区域竖立警示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生产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禁止猎杀野生动物,严禁破坏占地范围外的植被。

二、拟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现场洒水抑尘,建筑垃圾及弃土及时处理、清运,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设备及车辆定期维护。

运营期:井下破碎粉尘采用湿式除尘器,降尘后通过回风平硐排出地表;搅拌机进料粉尘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25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筒仓密闭,仓顶各设置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水泥灰直接落入水泥仓内;地表破碎站设为封闭式,粉尘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站设为封闭式,粉尘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排土场、工业广场、运输道路等定期进行洒水降尘,排土场采取废石表面洒水、表面喷洒矿用抑尘剂,在矿石堆放、装卸过程中尽量降低落差,加强调度管理,废石及时回填采空区,减少废石堆放时间;运输道路及时清扫,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加强对道路的维护。

三、拟采取的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工序;施工期优先建设北部选矿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依托北部选矿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标后用于矿山绿化;施工活动、施工场地远离伊开哈仁郭萨拉河,禁止施工废水乱排乱弃。

运营期:矿山开采时产生的井下涌水经新建环保处理车间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用作采矿生产、排土场和道路降尘、充填站用水、绿化用水,多余部分供给北部选矿厂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北部选矿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在采取严格的防尘、抑尘措施后,颗粒物排放对伊开哈仁郭萨拉河水质影响可接受。废石集中堆存于排土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Ⅰ类场技术要求建设,废石堆场四周修建截排水工程,下游设置防渗集水池;加强排土场及下游集水池的日常巡查与管理;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开展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

四、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高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疏导施工车辆。生产过程中应采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消声及隔声、降噪措施。

五、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采矿废石运至排土场堆存,用于采空区嗣后充填、开采结束后回填露天采坑,其余继续堆存于排土场。生活垃圾依托北部选矿厂办公生活区集中收集、集中处置。矿井涌水沉淀池底泥送排土场暂存,后期用于矿山土地复垦。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和静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进行处置。除尘灰全部回收返回各工序。

六、拟采取的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废机油暂存至危废贮存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石堆放于排土场内,四周设置截水沟,减少雨水进入排土场及雨水下渗。根据《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落实跟踪监测要求。

七、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做好油罐防渗漏防腐措施,采用双层油罐,对储油罐内外表面、防油堤的内表面、油罐区地面、输油管线外表面做防渗防腐处理,在储油罐周围修建防油堤,建应急池。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增强职工风险意识。规范矿山开采作业、炸药运输、贮存、使用作业,爆破作业、火药库管理、器材运输、存放、加工使用必须严格遵循《爆破安全规程》。危险废物贮存库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并设置导流槽及防溢流围堰。及时修订矿山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发生事故立即启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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