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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5年4月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47-2025418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附件

1

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丰业路至纬五路连接线建设项目

哈密市

哈密市伊吾县交通运输局

乌鲁木齐科创星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丰业路至纬五路连接线建设项目公参说明-

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丰业路至纬五路连接线建设项目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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