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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召开2025年度自治区药品临床综合评价项目评审会议的通知

2025年05月13日 17时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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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卫药政函〔2025〕23号

 

 

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直管各医疗机构,有关单位:

为规范开展自治区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推动自治区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同质化,根据工作安排,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拟于近期组织召开2025年度自治区药品临床综合评价项目评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与地点

(一)会议时间:2025年5月13日9:30。

(二)会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科学教育中心5楼会议室。

二、评审形式与要求

(一)评审方式:项目负责人进行PPT汇报。评审包括现场汇报与专家问询。

(二)汇报内容:项目负责人可从立项依据、拟采用的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项目的特色与创新之处、进度安排及考核指标、经费预算等内容进行汇报。

(三)汇报时间: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其他工作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将汇报终版PPT于2025年5月12日10: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各项目负责人答辩当天携带8份纸质版项目申报书,答辩期间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

联系人:陈君霞  尹宛新

联系电话:0991-8565981、0991-8565133

电子邮箱:xjwjwyzc014@xj.gov.cn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5年5月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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