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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财政出资地质灾害基础调查等12类34个项目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09 17:14
来源: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单位: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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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6日,我中心发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财政出资地质灾害基础调查等12类34个项目招标公告》。现对原公告中第二条第二款第7、8条更正为以下内容:

7.第11类项目,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单位,并具有地质灾害治理等项目的监理工作经历,相关成果达到良级以上,无重大技术或质量事故,无不良记录。”

8.第12类项目,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单位,并具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等项目的监理工作经历,相关成果达到良级以上,无重大技术或质量事故,无不良记录。

第11、12类项目售卖招标文件时间顺延至2020年5月  15日18:00,交款截止时间顺延至2020年5月14日18:00。

特此更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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